中华民国时期有哪些人享受了国葬待遇(中华民国政府从未援引《国葬法》规定举行国葬)
作者: 更新 :2023-03-29

国葬是以国家名义为特殊功绩的人举行的葬礼。国葬是葬礼的一种规格,代表着国家对死者的高度尊重。
第一部《国葬法》于1916年12月18日通过。
1917年4月12日,国葬长沙岳麓山
黄兴:1917年4月15日国葬长沙岳麓山
孙中山:1925年3月14日,国会非常会议决定国葬。1929年6月1日,南京国民党在南京中山陵举行“奉安仪式”
南京国民政府于1930年9月颁布了第二部《国葬法》。
谭延凯:1930年9月国葬于南京灵谷寺
卢师迪:1930年12月去世,国葬于南京紫金山
黎元红:1935年11月24日,国葬武昌卓刀泉南土宫山
唐继尧:1936年将公葬改为国葬,补行国葬仪式
段祺瑞:1936年11月2日国葬北京香山
胡汉民:1936年6月17日,广州郊区国葬
邵元冲:1937年3月9日国葬
朱培德:1937年3月13日国葬
熊希龄:1937年12月25日国葬
刘翔:1938年2月14日,国葬成都郊区
谢持:1939年5月6日国葬成都郊区
林森:1943年8月国葬重庆市
戴安澜:1943年缅甸北部茅邦村殉国,同年在广州举行国葬,1948年在芜湖小赭山埋葬。
蔡元培:1947年5月10日,香港被埋葬
张自忠:1940年5月28日国葬重庆林园
佟林阁:1946年7月28日国葬北京蓝涧沟沟
1948年5月19日,国务会议通过六先烈国葬案,为柏文蔚、陈其美、张继、郝梦龄、李家钰、秦振六人举行国葬
戴季陶:1949年4月国葬成都
广州政权在1918年至1925年间举行的国葬
程璧光:1918年3月2日国葬
李仲麟:1920年国葬,1928年迁墓至岳麓山
林修梅:1921年国葬,1928年迁墓至岳麓山
伍廷芳:1924年12月3日国葬
廖仲恺:1925年8月,国葬于广州沙河顶司马岗,1935年,南京国民党再次以国葬仪式附葬于中山陵旁
事实上,自1948年《国葬法》修订以来,中华民国政府从未引用过《国葬法》规定举办国葬。因此,严格来说,列入本节的人只能说是有相当于“国葬”规格的葬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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